倩女幽魂手游藏宝阁是官方认可的手机交易平台,玩倩女幽魂的游戏玩家用官方认可的游戏交易平台可以保障自身的利益,同时也能规避盗号者的风险,倩女幽魂玩家需要寄售物品,可以直接登录倩女幽魂手游藏宝阁,银两、道具、装备、灵兽这些都可以寄售同样也支持购买,寄售用户需要登记要寄售的角色,若是不想寄售可以取消,当你卖出去系统会显示取走,买家会提示买来提示,买卖双方交易数据在藏宝阁皆有记录,为双方提供安全保障。
银两交易无公示期,交易后货款3天考察期后到帐,买方买入的银两可立即取走。
物品交易3*24小时公示期,交易后3天考察期后到帐。
灵兽交易3*24小时公示期,交易后3天考察期后到帐。
角色交易在藏宝阁寄售前需要在游戏内经过7天公示期(公示期内可以正常游戏)
交易成功后,系统向卖家收取一定数额的信息费,信息费=成交价×9%,单笔交易最多收取1000元信息费。卖家实际收取货款=成交价-信息费。
交易后3天考察期后到帐。
玩家在游戏中通过在易市的2个藏宝阁NPC将物品或者角色寄售到交易平台后,物品会被自动发送到交易平台,玩家可以通过菜单 [我要卖 > 未上架物品] 进行查看。
上架:其他玩家是无法购买该物品的,玩家只有执行“上架”操作(主要是设定物品的价格、上架期限等)后,其他玩家才可以购买该物品。
取回:玩家可以在游戏里通过NPC取回该物品。
在玩家将货物上架时,可以选择卖给指定的玩家。设定买家ID后,所上架的货物就只能够被所指定的买家ID购买,其他玩家只能浏览该货物的信息,无法进行购买。
在“藏宝阁”内,我们将对每一件交易的物品,设定一定时间作为物品公示期,该“公示期”自“游戏虚拟装备或游戏币”显示在藏宝阁时起开始计算。“公示期”过后,卖家才可以在藏宝阁出售该物品。
在“公示期”内,卖家所寄售物品暂时不能被其他人购买。在此期间,玩家有权对交易提出异议。如这物品确实为盗号所得,且仍在藏宝阁未售出,就可以被追回给失主。
订购一个物品后最长15分钟内必须支付成功,过期后订单被视为无效,不能再进行支付。若用户支付后由于银行反馈延迟导致的订单无效,系统将自动退还用户支付的金额。(支付成功是指网易收到银行发送的支付成功的指令,该时间包含银行内部处理的时间。)
如果您在寄售的时候,系统提示“您登录信息异常,不能进行角色寄售和上架”。这是因为您本次登录游戏的IP和申请角色登记时的IP差距过大,所以被系统禁止角色寄售。